对于路程逆反射面指路标识,较为标志杆和路灯灯杆的相对性方向,有关逆反射面指路标识晚间视认性的危害差别。具体做法是晚间在标示牌正前方同样间距放置照相机,并效仿驾驶员的双眼高宽比,采用完全一致的照相主要参数和角度,分离照相标志杆位于路灯灯杆后、标志杆与路灯灯杆并设,标志杆位于路灯灯杆前的照片,确保照相成效的可对比性。
此次试验主要对于大城市路程逆反射面指路标识开展,各对照组的变量、自变量和别的自变量操纵以下上述。各对照组的变量为标志杆与路灯灯杆的相对性方向,即包括Ⅰ类情况(标志杆在路灯灯杆以后)、Ⅱ类情况(标志杆与路灯灯杆并设)和Ⅲ类情况(标志杆在路灯灯杆以前)三种方向方法的归类。
各对照组的自变量为:在同样间距下所照相照片中标示牌面信息内容的视认作用,就可以分析水平。此次试验主要调研标志杆与路灯灯杆的相对性方向对交通标识晚间视认性的危害,梳理考虑到该交通出行运行自然环境下驾驶人员的特点,认为20m获得引路信息内容比较有效。因此试验采用的照相间距为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