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标志杆应各自设定在进到平面交叉以前,急转弯、斜坡、反方向曲线图起终点站、傍山险路、窄桥、路窄、铁道口、地面滑滑、隧道施工、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地区等风险地址前。
严禁标志杆应各自设定在限定时速、限定中心线、限定高宽比、限定总宽、禁止鸣笛、禁止停车、严禁上下转弯、禁止掉头、严禁高速行驶、严禁某机动车行驶等。
标示标志杆设定在交叉路口進口道前以标示车子方式方位、行车道类型,及其人行道,准予适刹车踏板、准予调头等道路上。
指路标识应设定在距平面交叉30~50m处,指引方向、抵达地址、间距。互通式互通式指路标识设定在互通式适度部位。设定在交叉路口各面及2个交叉路口中间间距较长的道路中间。